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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

肯信外勞新聞:就服法修法初審 逃逸外勞遞補等候期縮短

原本外勞逃跑後,雇主要經過六個月等待期才能申請遞補,但是就業服務法今天10月30日下­午初審通過,未來在不能歸責於雇主的情況下,家庭看­護外勞遞補時間,從原本的6個月縮短為3個月。
養護機構看護工、漁工、製造業外勞、營造業外勞、外籍幫傭,也從原本外勞逃逸就不可遞補,放寬為可遞補,等待期為六個月。

此外,若外勞和雇主處不來,想要各自換人;現行雇主須重新申請,做巴氏量表等評估,還須等待一個多月的時間。修法後,不需重新評估,只須申請,等待期也縮短為三至五天。




*目前只是初審通過,並非開始實施。


相關報導:
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5/8263780.shtml
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立院初審外勞逃逸不可歸責雇主滿三個月可遞補-20131030004243-260401


http://news.rti.org.tw/index_newsContent.aspx?nid=46079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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