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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

肯信國際求才資訊: 中南部求才報社各新增一家

勞動部103320日公告臺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與雲林縣、嘉義市、嘉義縣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,除原先已指定開放報社外,各增加太平洋日報與真晨報

臺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:自由時報、中國時報、聯合報、蘋果日報、工商時報、經濟日報、人間福報、民眾日報、臺灣時報、太平洋日報

雲林縣、嘉義市、嘉義縣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:自由時報、中國時報、聯合報、蘋果日報、工商時報、經濟日報、臺灣時報、中華日報、人間福報、民眾日報、真晨報

2014年3月8日 星期六

肯信國際外勞新聞:外勞遭性騷擾 將納入仲介責任

新北市政府將制定「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」,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、派遣公司納入規範,除應告知雇主性平法規範,若有性騷擾情事發生,應通知雇主採取立即有效的補救措施。此外首創產檢假、陪產檢假,並將陪產假3天增加至7天。
新北市政會議於3月4日通過草案,須經議會三讀,再呈報行政院,預計今年底發布,明年實施。

截至1月底止,新北市外勞人數達到6萬9,638人,僅次於桃園縣。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陳聖聰指出,新北市外勞人數眾多,超過半數是家庭看護工。由於雇主不一定同住,以往外勞遭受性騷擾,甚至性侵害時,第一時間反映的對象多數都是仲介公司,但仲介未必都會告知雇主,因此很難以「未採取相關補救措施」處分雇主,這次在自治條例中,將仲介責任納入規範,避免未來責任認定產生模糊。陳聖聰說明,自治條例通過實施後,凡新北市境內的勞資關係均適用,若外縣市的仲介公司服務新北市的外勞及雇主,也須遵守相關規範。

自治條例草案第8條明訂,私立就服機構仲介外國人從事工作,應告知外國人及雇主性平法相關規定。外勞遭受性騷擾時,應迅速通知雇主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,如外勞提出申訴或需安置、終止契約轉換雇主或返國,仲介應予協助。違反第8條者,依第18條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。

此外,第11條針對雇主僱用員工人數在30人以上且包含外國人,應將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辦法以其通曉文字,於其工作場所明顯處公告。